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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感悟
线上解纷 “不握手”也能言和
时间:2020年08月25日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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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圆满结束,钱也拿到了!网上庭审省去了我来回的奔波,为法院点赞……”2020年8月5日,原告于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向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表示感谢。至此,这起跨越千里、持续了一年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网购手机 出故障退货接连被拒

 

  于某是山东人,2019年8月,他通过京东商城在某网络科技公司的网店下单购买了一部手机。

 

  收到手机后,于某激活手机并安装了第三方软件“全民K歌”,由于录歌时发现录制的声音失真,便联系该公司要求进行7天无理由退货。

 

  但该公司负责人认为,根据其网店售卖规则,手机一旦售卖,消费者激活使用后,如无质量问题不予退货,因此拒绝了于某的要求。

 

  随后,于某便以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为由申请售后质量检测。该公司两次将手机送检,检测结果均为手机无故障,故仍然拒绝于某的退货要求。于是,于某先后向京东商城、12315平台进行申诉,请求协调,但都未能成功。

 

  异地起诉 线上庭审来帮忙

 

  多次维权无果,于某在2020年2月向江山法院提起诉讼,后为进一步收集证据,撤回起诉。6月,于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退还手机款并赔偿误工费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

 

  “法官,听说你们移动微法院是可以网上开庭的,我可以申请网上开庭吗?我在山东,过来开庭太远了。”立案后,原告便电话联系承办法官,提出网上开庭的要求。经承办法官了解,原告从未到过江山,而被告公司的注册地虽为江山,但实际经营地在上海。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且相距较远,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所有证据也都是电子证据,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免去疫情期间不必要的人员流动,承办法官认为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线上开庭、调解确实是更便利、高效的方式。

 

  “我要求现场开庭,免得原告因为如此便利的诉讼就一而再地起诉,浪费我们的时间,也浪费司法资源。说不定因为来开庭成本过高,原告就撤诉了呢。”被告在电话里拒绝了网上庭审的提议。

 

  察觉到被告话语中赌气的成分,承办法官转而引导被告先陈述其答辩意见。经过耐心倾听,承办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必须经过庭审的“摆证据、讲道理”才能打开心结,而双方的纠纷也不是原告撤诉就能解决的。于是,承办法官就此与被告分析了利弊,并告诉他,无论是从彻底解决纠纷的方面考虑,还是从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的方面考虑,网上庭审都是该案庭审最好的方式。

 

  经过冷静思考,被告随即也同意以网上庭审的方式开庭。

 

  免去了舟车劳顿,双方情绪渐渐平和下来,这为承办法官后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调执同步 “不握手”也能言和

 

  第一次线上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原告,根据庭审情况,就其诉讼请求逐项进行释法明理。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解释下,原告终于同意考虑与被告进行调解。

 

  随后,承办法官又分头与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购买的手机交由被告处理,被告支付原告4000元。

 

  “法官,我们查过了,原告是真的消费者,不是那些专门网上购物后找茬诉讼的人,我们公司不愿意占用过多的司法资源,所以我们愿意支付这笔调解款。”电话里,被告这样说道。

 

  随后,双方便立即通过移动微法院在调解协议上进行签字确认。调解次日,被告一次性支付了所有款项,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义务。 (汪颖 王晨琳)

责任编辑:孙多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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