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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探索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 让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航”
时间:2020年11月04日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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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叔叔,谢谢你对我的悉心教育,这是你之前借我的50块钱,我用现在做销售赚来的钱还给你,以后我会走正道的。”近日,垫江县的小刘(化名)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垫江县检察院“莎姐”检察官郑浩龙发来了50元的微信红包。

 

  2019年10月,16岁的小刘在垫江县城某网吧上网时,趁邻座曹某某沉睡之际,将其手机盗走,随后小刘将该手机支付宝中人民币117.8元用于游戏充值。经鉴定,被盗手机在价格认定基准日的认定价格为人民币3191元,小刘盗窃所得财物共计人民币3308.8元。

 

  今年1月,该案移送垫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郑浩龙对小刘的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了审查,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发现小刘的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如今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由于老人年纪较大,加之务农繁忙,缺乏对小刘的教育引导,导致小刘辍学在外闲逛,整天待在网吧上网,成为一名网瘾少年。期间,小刘通过盗窃财物变卖用于上网,曾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不等于不惩罚,今天的庭审,是法律对你过去错误行为的评价,不是对你今后人生的否定,希望你痛改前非,学法、知法、守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为了更好教育小刘,矫治其盗窃钱物供自己上网的恶习,郑浩龙决定起诉,但结合小刘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建议法院判处被告人小刘单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经过此事,小刘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特别想学一门技能。了解到小刘的想法后,办案检察官结合当地《罪错未成年分级矫治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规定,将小刘送到未成年人观护实践基地,接受就业培训、观护教育和社会实践,并同步开展监督考察、法律宣传、社会帮教。通过培训,小刘在一家大型公司当起了销售,有了自己合法劳动收入。

 

  近年来,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县委政法委整合社会资源,协同发力,逐步构建起前端预防、中端矫治、末端融入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闭环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接下来,该县将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打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色品牌,把对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依法惩治、有效管束、促进保护落到实处,让迷途未成年人顺利“归航”。 (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石磊 周迎迎)

责任编辑:孙多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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