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欢迎访问,凤凰通讯有限公司!
凤通社
司法廉政
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以市级院立案侦查为原则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来源: 检察日报  
分享到:

  8月2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以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为原则,以交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为例外。

 

  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保持良好势头,上半年立案487人,同比上升70.3%。会议要求,要综合用好各项考评指标,倒逼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工作做得更实更好。市级检察院了结的案件线索要向省级检察院报备,省级院对报备的线索要及时逐条复核。落实情况要纳入考评。省级院复核发现应该立案侦查而轻易了结的案件,原承办检察官、相关负责人就要减分;被判决有罪的,倍减;省级院检察官则应加分鼓励。

 

  会议特别强调,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应以市级院立案侦查为原则,以交基层院立案侦查为例外。一些地方以基层院查办为主,省级院要了解情况、督促纠正。 (记者 邱春艳)

责任编辑:孙多艺
推荐阅读
网媒支持
凤凰通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本站同意或授权不得转载网站的内容。

联系电话:16710343211 微信:sdy19840822
邮箱:503490058@qq.com

  粤ICP备191467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