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欢迎访问,凤凰通讯有限公司!
法治观察(法理论坛)
浙江法院宣判首例利用疫情诈骗案
时间:2020年02月07日  来源: 新华网  
分享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被告人应某编造身份,以售卖口罩为幌子诈骗受害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3日,被告人应某(男,21岁,宁波鄞州人)冒用“鄞州二院女护士”的身份,通过微信结识了受害人吴先生,并向其透露自己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于是,受害人向应某提出要购买1万个医用口罩。


  随后,被告人应某换上另外一个微信号编造“鄞州二院仓库管理员”的身份与受害人联络沟通,待其支付6295元口罩款后,便中断联络。


  2月3日,鄞州公安分局接到受害人报案,于5日即抓获犯罪嫌疑人应某。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应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悉,这是防控疫情以来,浙江省首例宣判的利用疫情诈骗案。鄞州法院对本案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记者 吴帅帅)

责任编辑:孙多艺
网媒支持
凤凰通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本站同意或授权不得转载网站的内容。

联系电话:16710343211 微信:sdy19840822
邮箱:503490058@qq.com

  粤ICP备191467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