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欢迎访问,凤凰通讯有限公司!
要闻
“凤凰网”在上诉有效期内散布尚未终审判决,恶意篡改诉讼主体侵权行为,执法部门应严厉追责
时间:2020年08月09日  来源: 凤凰通讯社  
分享到:

  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厅在办理一起商标纠纷案件时,于8月2日送达被告,并告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本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可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天上诉期内,“凤凰网”就迫不急待的向外界散发不是最终判决的内容,篡改原诉讼主体责任,竟然胡乱编造,把标题写成:“国内首例媒体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宣判:凤凰卫视、凤凰网共诉凤凰通讯社,获赔500万”。



  法院一审判决原告是:北京天盈九州网络科技公司

 

  被告是:凤凰佳艺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而凤凰网恶意虚假散发:凤凰卫视、凤凰网共诉凤凰通讯社,故意编造,扭曲事实,恶意炒作和攻击。目的就是想损害凤凰通讯社的名誉,违法加害对方,这一虚假恶意篡改判决主体责任的做法是严重侵权行为,已给被告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和重大的名誉损失。在网上炒作的最火,在法律上往往是站不住脚、自觉理亏的人,才在网上大势炒作,来掩盖自己心虚的恐慌,生怕别人戳穿他们的阴谋,但历史会让执法公正的人们判别真伪。

 

  近日,从新华社、人民网、中国记协网、新京报、澎湃新闻等许多媒体发表的文章获悉:“凤凰网”多次因虚假报道、篡改新闻标题被国家网信部门通报处罚,半年时间曽立案查处6次。特别是带有政治色彩的,说他们是有意分裂国家行为一点都不为过。凤凰网报道说:“浙江现巨型导弹预警雷达基地直接对准台湾……”(附网上截屏)



  当前,以习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正带领全国人民团结一致,在努力做好对台统一步伐时,“凤凰网”却与党和国家背道而驰,利用他们是有影响的媒体,虚假扩大宣传,挑拨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卖国求荣,造成台海紧张气氛,破坏国家安宁政治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是彻头彻尾的分裂国家行为。

 

  “凤凰网”从2016年到现在太多次违法违规,被处罚后屡改屡犯,屡教不改,广大百姓都义愤填膺,其背后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难道国家就没有人能管了他们吗?他们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保护伞?竟敢和国家对抗。相信党和国家定会立案调查此事,查处背后的阴谋和保护伞。

 

  所以,执法部门对“凤凰网”这种恶意分裂国家和损害对方名誉的侵权行为,应严厉追责。赔偿经济和名誉损失,并在国家级媒体向被欺骗公众公开道歉,还社会一份安宁,给国家一份祥和。

责任编辑:秋叶
网媒支持
凤凰通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本站同意或授权不得转载网站的内容。

联系电话:16710343211 微信:sdy19840822
邮箱:503490058@qq.com

  粤ICP备1914675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