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凤凰通讯社消息,本社记者冰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接受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采访,回答了有关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相关问题。她表示,未来12月内必须完成有关修改香港选举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
记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的讲话,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是为了堵塞现行制度的漏洞,从而保证“爱国者治港”。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在新的制度框架下,如何确保“爱国者治港”,是否有审核机制。
林郑月娥:首先,香港近年也经历了不少选举。可以清楚看出,有些人利用选举制度的漏洞进入了立法会(当议员),然后扰乱立法会的正常工作,甚至勾结外部势力,到美国去要求美国政府制裁香港,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利益、领土完整和主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漏洞,必须要堵塞。而堵塞漏洞的方法之一就是完善选举制度。
关于全国人大有关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林郑月娥相信,这个决定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还有完善制度的重点。与此同时,全国人大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这个决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这两部分具体规定如何选举行政长官以及立法会。
林郑月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的说法,改善选举制度的其中一点,就是会有一个机制来审核或证明候选人资格。也就是说,候选人是否能达到爱国者的标准,去参选立法会议员或参加行政长官选举。林郑月娥相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稍后公布的安排中,资格审核机制这一点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记者:为什么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由全国人大提出来,而不是香港特区政府?
林郑月娥:首先,这是在中央政府的管辖权内的,是尊重宪法和基本法的。中央政府完全有权力主动提出对香港政治制度的修改,而任何选举制度的修改都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林郑月娥:其次,自1997年起,香港行政长官的选举方式和立法会的构成进行过三次改变。在这些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模式,如果香港特区要改变制度,就一定要通过某些既定步骤。但当下香港的环境紧迫,时间不等人,香港特区政府几乎不可能按照既定的几个步骤来提出改变,更不用说能否成功了。这就跟香港国安法出台实施一样,香港特区其实有义务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主动在当地立法保障国家安全的,但从来没能真做到过,以至于造成了今天这种令人忧心的情况,所以中央政府只能出面了,这次也是一样的情况。
记者:香港执行全国人大的决定时会涉及到哪些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表?林郑月娥称,大概的时间表是,在未来12个月内必须完成所有的工作。她指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任期是5年,她的任期将在明年6月结束。所以一般来说,下任特首的选举要在明年3月举行,现在正是3月了,还有整12个月。
林郑月娥:“我们会根据人大常委会修改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然后再进行本地立法过程,大概有至少20项本地立法,然后再做选举的进一步安排,比如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接着要确定投票日。所有这些都必须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完成。”她说,时间表非常紧张,但她会确保整个团队付出百分百的努力,把这件事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达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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